整个事情的开端是快要接近寒假的时候。
那个时候大概是快要期末考试了,所以很早教室里就坐满了人,因为是个阴雨天,所以白色的冷光灯开着,与黑暗的走廊构成对比,凸显出一种像是恐怖片一样的氛围来。本来我们高三九班的教室就比较接近楼梯和楼梯口的卫生间,走廊两边又全是教师休息室、办公室和教室,所以我们学校的走廊是照不到阳光的。
不,这样说似乎有点不妥,因为高三的教学楼是与高一高二不同的,在另一个校区。按照我这个人糟糕的记忆,高一高二的走廊似乎采光不错,但是很少从座椅上起身的我对走廊这个地方自然没有什么大的印象。
我讨厌太阳,嗯,不如说我讨厌到处走动更为恰当。我讨厌活动,而太阳意味着更多的汗水和更多的能量,因此,我也连夏天和阳光也一并讨厌了。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现在的教学楼倒更合我胃口。虽然下雨天的时候的确过于潮湿了一点。
我很讨厌潮湿,但更讨厌阳光
嘛,人总是要学会满足不是,想找一个又阴凉又干燥的地方本身就有点不现实。比起接受阳光来说,还是接受潮湿比较让我可以接受。
我是一个有着严格时间表的人,所以每次走进教室都在七点十分左右,原本这个时候教室里的人不会很多。但是,嘛,因为快要期末考试的原因,大多数的人都跑到学校这里来学习来了,算是蹭学校的资源吗?我每次都这样想到。毕竟学习这种东西还是在自己家里学更为效率,我完全不明白这些一大早到学校来的人是怀抱着怎样一种心情呢。
我可以理解,但不想去理解。
就在我把单肩包放在我最后一排的桌子上的时候,汐透的椅子往后靠了靠。因为阴天的关系,木质地板上像是铺地毯一样铺上了一层黏质。汐透的这个动作让椅子脚和地面充分摩擦。
然后发出即使是我也很想捂住自己耳朵来逃避的声音来。
“昨天新闻里报道的那个案子看到了没有。”
“没有啦,昨天在刷模拟卷三。”
我百无聊赖的坐在了最后一排的座位上。为了迎战高考,各科的作业和卷子就像不要印刷费一样分发下来,尤其是数学和英语,实在让人头痛。我现在所在的班级是历史班,回答问题颇费笔墨,基本上三天就要换一支0.5的黑笔芯,每次考完,手腕和手指都会有快要虚脱的感觉。
坐在前面的汐透把一个小小的塑料文件夹递了过来。
那是一个表面蓝色,画着可爱图案的文件夹,上面还贴着主人为了表现少女情怀而贴上去的亮闪闪的贴纸。平常人看到的话就会以为这个文件夹的主人一定是一个文静而小清新的少女,如果不看文件夹里面的内容的话。
我翻开文件夹,里面是各种各样的剪报,以及这个文件夹的主人随手写在活页纸上塞进去的皱巴巴的评论和看法。值得一提的是,与汐透大大咧咧毫不细致的行为完全相反的,是这家伙清秀而亮丽的笔迹。
这家伙就是靠这种笔迹来欺骗身边的人的啊。每翻开这本本子,我都这样想到。但是实际上这家伙的真正面目,怕是只有我知道。
翻到最新的一页,那上面只有一页活页纸,笔迹虽然潦草但是还算清晰可辨,上面有些地方,像是被雨水打湿了一样而有着点点水迹。这样一想,似乎昨天傍晚的时候确实下过雨。
“这张纸是怎么回事啊,湿哒哒的。”
我用蓝色文件夹的一角戳了戳坐在我前面座位的汐透。
“我昨天在雨里拿出来抄的啦,正好在一本三流杂志上看到了,所以抄下来啦,那种杂志如果带回去被我爸妈看见就不得了了。”
对了,汐透的父母似乎都是靠近我们学校的F大的教授,听说家教十分严格,就算现在已经到了高三,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她的书包里有没有什么不符合他们家的文化氛围的书目。这本文件夹大概藏身在众多试卷的文件夹里才得以逃出生天。
看来就算是大学教授也对高三的试卷敬而远之。
这纸用凌乱的笔迹记录了一些东西,大概是汐透在那本三流杂志上挑出了她感兴趣的内容。这并无大碍,毕竟她感兴趣的地方,有些时候我也一样感兴趣。
这上面书写的东西,比起整段整段的文字来说,更像罗列了一些条目。
死亡时间:凌晨一点四十三分。
死者:李长雄(男性,三十二岁,职业是理发师)
死状:四肢反折被钉在房间大厅的天花板上。
面部皮肤被整个割下。
肚子被剖开,跟身体仍然相连的内脏和脏器悬垂在空中。
**被割下,并被塞进受害者的嘴里。
“没有照片么。”我稍稍觉得有点可惜。
“没有,那本杂志上也没有。”虽然背对着我,但汐透还是对我的问题做出了回答,“如果真的有的话我倒是会考虑一下将那本杂志买下来。”
我轻轻笑了一下,然后将蓝色的少女文件夹往前,递回了汐透往后伸着的手中。她小心翼翼的将文件夹收好,放进了桌肚里。跟一叠五颜六色贴满贴纸的文件夹放在了一块。
我想连她最亲密的父母都不知道自己的女儿藏着这样的一面吧。当然,我并没有这个资格去说她什么,毕竟我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跟她也差不多。重度犯罪现场痴迷者,我是这样称呼自己的。
“真是漂亮的现场啊。”我不禁叹到。即使看不到汐透的正脸,也猜到了她肯定很得意的扬了扬眉。对于这类的事件,我和她都很感兴趣,不过她比较感兴趣的,还是主要侧重在手法方面,而我比较感兴趣的,却是现场的布置方面。
虽然有着这样的分歧,但不管是她对于手法方面的热爱还是我对于现场的热爱,最终都指向一个:对于这种事件的热爱。
“话说回来,这应该是这半年来的第三起了吧。”拿出了语文书的我假装看着,但实际上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书的内容上面。只是用近乎于呆滞的目光扫着一行行字而已,这些字究竟代表了什么内容,可是一点都没有进到脑子里去。
“嗯,根据报道是这样的。”汐透说着,自己的手抬了抬,在书上画下一条重点。看来这家伙对于一心两用倒是十分的熟练啊。
“真想亲眼看一次现场的布置啊。”
我在心里暗暗这样想到,不用,我也猜到汐透的心里也是这样想的。对于这种事情,我想,在这个全是优等生的市级高中里,汐透和我大概是与此类事件走得最近的人,没有之一。
虽然之后有个事件的发生证明了并非如此,但至少在当时,我是如此深信不疑的。这样的深信不疑还导致了我和汐透在那个事件里的互相怀疑并且产生了间隙。不过这一切都和现在这个事件没有任何关系。
之后我就心无旁骛的背起语文书上的默写指定内容来了。当然这并不代表我将所有有关这件事件的事全都抛之脑后,与之正好相反的,我的思绪无时不刻被这件事件所牵绕着。
不过。
这并不能成为我语文默写不能及格的原因。毕竟如果不及格,会被语文老师问一系列有关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的问题的。这个时候总不能说,因为脑中牵挂着最近发生的杀人案件所以无法好好复习吧。
真正的人,都是有着两幅面孔的。
一张外露于人,是给别人看的。一张藏于心中,是给自己看的。
就像道林格雷的肖像一样,不过不一样的是,有些人心里的面孔在死之后外露了出来,而有些人心里的面孔随着那个人的死而沉入黑暗。那些丑陋的、罪恶的、不可视的、令人恶心的、血腥残忍的面孔。
令人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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